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的中标公告
公告信息:
服务/商务服务/印刷和出版服务/印刷服务/票据印刷服务
采购项目名称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普通发票印制服务
品目
采购单位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行政区域
上海市
公告时间
2021年04月21日 12:50
评审专家名单
朱翌雪,于晓泳,韩志诚,袁心慰,张国强,李晓桦,陈三元
总中标金额
¥4145.465800 万元(人民币)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项目联系人
王点
项目联系电话
021-35968030
采购单位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采购单位地址
肇嘉浜路800号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
54679568
代理机构名称
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
代理机构地址
上海市大连路515号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
021-35968018
附件:
附件1
fj202110057.zip
附件2
中小企业声明函.rar
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,期限三年,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、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。其中,每一批的交付日期为在收到采购人每批印制计划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发票仓库。 中标单价:
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0.975元/份
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.1元/份
上海通用机打发票(单联卷票)0.1元/份
上海通用机打发票(三联)0.15元/份
上海通用机打发票(四联)0.6元/份
上海通用机打发票(五联)0.96元/份
上海商业零售统一发票(税控卷票)0.15元/份
上海商业零售统一发票(税控平推票)0.21元/份
上海发票换票证22元/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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